规章制度
当前位置: 首页 -> 规章制度 -> 正文

规章制度

副院长职责

2021年01月12日 09:42  点击:[]

 1.协助院长负责院日常教学工作的管理,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教学方面的政策和决定,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。

2.负责院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和教学大纲的制定、执行、检查和修改工作,审定教师教学所选用教材。

3.负责院教学研究、课程建设、课程评估及教学改革工作,督促、指导教研室开展教研活动。

4.负责教学任务安排和教学工作量的审核,检查教师工作规范执行情况,审批教师请假、调课申请,负责院内教学异动和教学责任事故的鉴定与处理,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。

5.组织实施教学检查和质量评估,全面负责教师教学技能检查、评比和培训工作的组织和实施,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。

6.协助院长负责外聘教师日常教学的安排、管理和质量评估工作,并对外聘教师的聘任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
7.完成上级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 

上一条:党委书记职责 下一条:院长职责

关闭